8月19日,最后两名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该案最终调解结案,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法院为这起长达7年移民安置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2年,因向家坝水电站搬迁,罗某房屋置换为新市分流区某营业房,但该房屋被陈某、吴某出租给了他人,由此引发纠纷,后经当地政府和社区协调,陈某、吴某给付罗某租金;2015年1月,租金断付,双方再次发生纠纷,双方口头达成房屋买卖协议,罗某将房屋出卖给陈某、吴某,双方矛盾停歇;2019年6月,双方再次因该房屋引发纠纷,罗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陈某、吴某、承租人归还房屋并支付租金。
2019年6月,承办法官收到该案材料后, 7月组织了庭审,庭审中因双方当事人争议大,且涉及到移民安置,认为最好的解决方式还是委托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调解,8月将该案委托调解,屏山县镇政府收到函件后积极邀请社区、法院人员参与调解工作,最终在多次沟通后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在场人员签字确认,因两名当事人已经70多岁且抱病在身无法未到场签字,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