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法院执行局继部署疫情期间执行工作后,切实引领全市法院执行干警一手抓防控、一手抓执行,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为全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案例一】
2月27日,宜宾中院收到某投资公司申请,作为宜宾市唯一的菜篮子工程单位,急需解除银行账户查封,确保账户资金能够周转,增加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物资商业库存。
宜宾中院当即进行核查研究,依法作出了对某投资公司银行账户解除查封三个月的决定,并于次日即完成解除查封措施。
【案例二】
宜宾中院在执行某建筑工程公司与某投资公司一案中,因某投资公司暂未履行完毕全部债务,法院依法冻结了其银行账户。法院收到某投资公司解除银行账户查封申请后,经核查,某投资公司是宜宾市重点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单位,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在疫情期间增加生活必需品物资商业库存,及时足额补库,确保全市人民“果盘子、菜篮子”正常供给。但由于该投资公司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资金周转存在障碍。
宜宾中院针对以上情况,结合执行案件案情,在投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决定暂时解除其银行账户查封,为其公司正常运作提供保障,为疫情防控提供法律支撑。
防控力度不减,执行工作不停
宜宾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启“云办公”工作模式,强力推进执行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与案件执行两不误。
一是服务为民“云接待”。疫情期间,仅筠连县法院就接待来电来信120余件次。
二是找准载体“云办案”。充分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移动微法院、微信、电话等非接触式办案平台,线上办理各类执行案件,确保疫情期间案件执行不停摆。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全覆盖,多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其中,翠屏区法院通过微信平台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通过微信平台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使被执行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履行完毕全部义务。
快速执结小标的执行案件,全面助力春耕复产
2月3日至26日,全市法院执结案件508件,执行到位1598.53万元,执结标的10万元以下的案件比例约为80%。其中,屏山县法院执行干警在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抓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顺利快速执结了多起小标的案件,结案平均用时仅59.16天,比全省结案平均用时短21天,得到当事人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