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彭清华书记来宜视察调研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宜宾三江新区和综合保税区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服务保障着力打造长江上游绿色发展示范区
1.妥善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对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环境污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惩罚环境资源监管失职渎职犯罪,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妥善处理涉及长江上游沿线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的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维护生态平衡。
2.探索生态修复刑事裁判强制适用机制。坚持生态修复优先原则,在“增殖放流”“补种复绿”的基础上,探索复垦土地、回填砂坑、修复土壤等损害救济制度。扩大生态修复实施意见的适用范围,对所有涉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判决责令被告人实施生态修复或缴纳生态修复费用,并加强执行衔接、监督。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生态评估专家库专家的作用,通过专业评估、鉴定将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情况纳入量刑、执行情节予以考虑,保障生态修复机制落到实处。
3.支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协调检察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建立三江新区环境资源保护基地和长江上游生态旅游保护基地。妥善处理好环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开发资源与节约资源之间的关系,依法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提炼环境公益诉讼办案规则。
4.构建联动保护机制。立足于三江新区区域协同发展战略,探索构建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的长江上游生态司法保护协作体系,加强跨区域环境资源保护协作力度。落实《关于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定期召开联席会,研判环境资源诉讼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审判实践反映出的问题,积极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审判白皮书,向社会公众及相关部门通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相关情况。
(二)服务保障着力打造创新型现代产业集聚区
5.构建符合新区发展的多元解纷机制。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社局等部门召开服务、保障三江新区建设与企业发展诉调、公调对接工作会,建立诉调、公调对接工作室,联合打造新区政法样板。推行“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依托宜宾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会,实现纠纷解决的在线咨询、在线评估、在线分流、在线调解。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司法确认模式,促进调解成果当场固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6.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健全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站服务”的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融合网上立案、缴费、开庭、电子送达、司法公开等多类功能,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推动立案、调解、庭审、送达等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提高诉讼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研发智能辅助软件,实现诉讼风险评估、诉前调解建议、自助查询咨询等功能,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
7.妥善审理涉新区产业发展案件。妥善处理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工程建设等各类合同案件,尊重和保护企业主体的意思自治,强化企业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审理劳动争议、医患纠纷案件,加强与辖区内人社局、仲裁委、医调委的对接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医患关系。
8.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审理涉及三江新区园区建设、高校建设、交通项目等土地征用、征地拆迁、土地行政处罚等行政案件,依法维护行政协议的有效性和稳定性。依法审理财产征收征用案件,合理把握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遵循及时合理补偿原则,维护被征收征用者的合法权益。
9.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拓展案件执行联动成员单位,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与三江新区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动执法,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严格规范执行流程、执行行为,依法及时解除或撤销相关信用惩戒措施、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努力营造鼓励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
组织保障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市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彭清华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力,为建设好三江新区和综合保税区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抓好工作统筹指导
强化工作统筹,全市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实行工作任务清单管理,分管领导、责任牵头部门要时刻抓好组织领导、工作落实,常态化推进工作,做到定期研究,定期总结。市中院要抓好工作统筹,组织开展对三江新区和综合保税区涉诉案件司法管辖的调研,加强对相关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联系指导,及时掌握跟进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工作任务落地落细,取得实效。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全市法院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彭清华书记来宜调研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扎扎实实抓好宣传和贯彻落实。要以中心组、部门会、支部会等形式组织专题传达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把讲话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警。对本实施意见充分运用法院各类媒介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知晓、积极支持、共同参与。
推进审判组织建设
优化新区内人民法庭设置,配优配强专业审判力量,适时调整新区内案件诉讼管辖范围,高质高效办理各类案件,为下步推动设立三江新区专门审判机构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探索建立专家咨询制度,选聘知识产权、外贸、金融、法律等方面的权威专家担任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审判执行的咨询专家,强化智力支持。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为推动市委关于三江新区和综合保税区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