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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
  发布时间:2021-01-08 14:54:51 打印 字号: | |

周强出席

全国法院贯彻实施

民法典工作视频会议强调

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

贺荣主持


1月4日上午,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正确贯彻实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图为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现场。孙若丰 摄


会议指出,民法典审议通过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贯彻和实施准备工作。在党中央领导下,在立法机关指导和各有关方面支持配合下,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完成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律废止与民法典不一致的规定,及时出台首批与民法典配套施行的司法解释。全国法院及时开展多层次民法典学习培训宣传工作,迅速兴起学习贯彻民法典热潮,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深刻认识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益的必然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职尽责,把贯彻实施好民法典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提升司法能力水平,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维护人民权益,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把确保民法典正确贯彻实施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促进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要依法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将权利保护理念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各环节,全面保护人民群众人格权益、财产权益和身份权益。要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关于物权、合同等相关规定,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积极探索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是技术类案件审判规律的审理规则、裁判方式,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有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强国建设。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彰显民法典精神,坚持诚信原则,加强裁判文书说理,用法治力量推导形成良好社会风尚。要积极回应科技发展带来的新问题,审慎处理涉数据权利、个人信息保护等案件,加强智慧法院数据中台建设,推进现代科技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以数字正义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要全面准确适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统筹科学推进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要把系统观念落实到贯彻实施工作各方面,牢固树立法典化思维,确立以民法典为中心的民事实体法律适用理念,全面准确理解民法典核心要义。要准确把握民法典的溯及力问题,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废止、修改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妥善做好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衔接适用。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制定的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确保准确理解适用,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监督,建立健全民法典贯彻实施保障机制。要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部署有力举措,强化责任担当。要加强审判监督指导,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制定实施工作,加快形成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体系,充分发挥案例指导和类案检索机制作用,发挥合议庭、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统一裁判尺度作用,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职责,确保民事审判质效。要常态化抓好学习培训、理论研究和普法宣传工作,灵活运用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全员培训,聚焦民法典施行后的鲜活司法实践,加强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广大干警运用民法典的能力水平。要加强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让民法典真正走进人民群众心里。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主持会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介绍《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稿)》内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视频汇报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干警在最高人民法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高级、中级、基层法院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干警代表在各地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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