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宜宾中院与泸州中院、重庆一中院、二中院、三中院、五中院共同签署了《成渝地区长江干流“4+2”中级法院服务双城经济圈建设环境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宜宾中院副院长肖燕出席签字仪式,并就宜宾两级法院开展长江流域司法保护工作的情况作了交流发言。
此前,宜宾中院与成都、乐山、眉山、雅安、甘孜、阿坝、凉山中院及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共同签署了《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8+2”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与辖区内5家基层法院签署了《长江上游(宜宾段)生态环境“1+5”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
宜宾市翠屏区法院与泸州市江阳区法院、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万州区法院、江津区法院、渝北区法院签署了《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近年来,宜宾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推动成渝经济圈双城经济建设的指示精神,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构建跨区域、全流域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宜宾两级法院全面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建立重大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制度,着力推进环境资源恢复性司法和公益诉讼。2017年至今,宜宾两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08件,民事案件1205件,行政案件519件。
宜宾中院出台关于在办理破坏林木、水产等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中健全和完善生态修复机制的实施细则,建立生态评估专家库,最大限度地实现修复环境与惩罚犯罪的有机统一。
一件民事案件入选最高法院2017年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一件刑事案件入选2018年度全省法院“十佳庭审”。
以首例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主线拍摄的电视节目《消失的桢楠》,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
下一步,宜宾法院将着力于环境司法协作协议的落地落实,持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生态修复、法治宣传等各项工作,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法治共同守护长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