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宜宾法院发布2022年第四期悬赏公告,邀你来做“赏金猎人”!
  发布时间:2022-06-01 11:14:35 打印 字号: | |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01


     被执行人:岳洪春,男,汉族,1966年7月17日出生,住四川省威远县严陵镇外西街883号,公民身份号码:51102419660717****。
执行依据:(2020)川1502民初3324号。
执行案号:(2021)川1502执恢878号。
执行标的额:货款36157元及迟延履行利息(已执行到位3922元);案件受理费352元(已执行到位352元);执行费478元(已执行到位50元)。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岳洪春的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岳洪春的,支付执行回来案款的5%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举报联系电话:0831-3784979
联系人:谯法官   


 
02

    被执行人:张绪觉,男,汉族,1969年2月1日出生,住四川省合江县佛荫镇中坝嘴村七社,公民身份号码:51052219690201****。

执行依据:(2018)川1502民初7402号。  
执行案号:(2021)川1502执恢879号。

执行标的额:货款27351元(已执行到位3156.09元);执行费264元。
      
悬赏条件: 提供被执行人张绪觉的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张绪觉的,按执行到位案款的5%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举报联系电话:0831-2337728
      联系人:吴法官



03

 被执行人:何兴平,男,1964年5月1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屏山县新市镇二坪村1组23号,身份证号码:51343719640518****。
执行依据:(2020)川1529民初1117号。
执行案号:(2021)川1529执495号
执行标的额:44732元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5881173
联系人:陈法官

04


被执行人:胡远东,男,1977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屏山县新县城新市分流区A6地块1幢3单元302号,身份证号码:51253519771210****。

执行依据:(2021)川1529民初794号

执行案号:(2021)川1529执1068号

执行标的额:488138元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着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5881173

 联系人:陈法官 


05

被执行人:凌春阳,男,1965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屏山县新市镇朝阳街1号,身份证号码:51253519650313****。

执行依据:(2021)川1529民初1631号
执行案号:(2022)川1529执93号
执行标的额:55000元。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5881173
联系人:陈法官

06

被执行人:谢亚男,女,1988年1月2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仁和街64号附3号,公民身份号码:51150219880122****
执行依据:(2019)川1521民初248号
执行案号:(2020)川1521执恢34号
执行标的额:650000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谢亚男的财产线索或者下落,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提供线索人应在领取赏金时提供相应的发票。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着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8381461260  0831-6612130
联系人:叶法官

07

被执行人:廖建凉,男,1962年2月份3日出生,四川省高县文江镇大同街11号1栋1单元6楼1号,公民身份号码:51253119620213****。
执行依据:(2021)川1525民终1612号。
执行案号:(2021)川1525执870号。
执行标的额:427346.83元。
悬赏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5429279
联系人:叶法官、何法官


08

被执行人:税娟,女,1962年11月28日出生,四川省高县文江镇大同街11号1栋1单元6楼1号,公民身份号码:51253119621128****。
执行依据:(2021)川1525民终1612号。
执行案号:(2021)川1525执870号。
执行标的额:427346.83元。
悬赏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本案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5429279
联系人:叶法官、何法官



09

被执行人:廖欢,女,1987年10月份6日出生,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崇文路6号15栋2单元3楼1号,公民身份号码:51150219871016****。
执行依据:(2021)川1525民终1612号。
执行案号:(2021)川1525执870号。
执行标的额:427346.83元。
悬赏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本案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5429279
联系人:叶法官、何法官



10

被执行人:陈坤,男,1995年7月份8日出生,四川省高县庆符镇水井村2组60号附1号,公民身份号码:51152519950718****。
执行依据:(2018川1525民初183号。
执行案号:(2022)川1525执212号。
执行标的额:16629元。
悬赏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本案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5429279
联系人:叶法官、何法官


11

被执行人:张明礼 ,男,汉族,1969年8月16日出生,住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裴农村6组63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2819690816****
执行依据:2021)川1503民初2519号
执行案号:2021)川1503执1529号
执行标的额: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2150元、执行费2932元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张明礼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者能帮助法院找到被执行人张明礼,符合执行悬赏的相关规定(法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申请执行人在债权得以实现后,承诺自愿支付基于财产线索属实所执行到位款的5%作为悬赏金
悬赏期限:本案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32798817711216783
联系人:张法官


12

被执行人:李应春,男,汉族,1970年2月14日出生,住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二段72号3栋1单元15楼3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2819700214****
执行依据:2021)川1503民初681号
执行案号:2021)川1503执1518号
执行标的额:本金40000元、案件受理费850元、公告费600元、迟延履行金及执行费500元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李应春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执行悬赏的相关规定(法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申请执行人自愿将向举报人按照提供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而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本案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327988、17711216785
联系人:张法官


13

被执行人:谢书平, ,汉族,1980年3月17日出生,住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大池村4组35号,公民身份号码:51252819800317****
执行依据:2021)川1503民初1360号
执行案号:2022)川1503执56号
执行标的额:标的金额55695.00元及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谢书平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执行悬赏的相关规定(法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全部实现后,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支付举报财产被处置后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8%作为悬赏金
悬赏期限:本案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327988、19383088170

     联系人:周法官



14

被执行人:聂学芬,女,汉族,1962年度12月3日出生,住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高店镇白新村吴家社22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0119621203****
执行依据:2021)川1503民初1414号
执行案号:2022)川1503执247号
执行标的额:164183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执行费2363元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聂学芬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执行悬赏的相关规定(法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申请执行人在债权得以实现后,承诺自愿支付基于财产线索属实所执行到位款的5%作为悬赏金
悬赏期限:本案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32798819383088168
联系人:张法官


15

被执行人:周玉林, ,汉族,1968年5月7日出生,住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筠连镇定水路38号2幢501号,公民身份号码:51253219680507****
执行依据:2021)川1503民初3180号
执行案号:2022)川1503执260号
执行标的额:130000元及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周玉林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执行悬赏的相关规定(法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全部实现后,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支付举报财产被处置后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作为悬赏金。
悬赏期限:本案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327988、19383088170
联系人:周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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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事 项

1.本院已查控或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
2.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3.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不能获得悬赏金。




 
责任编辑: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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