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治理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新闻通气会,向社会通报打击治理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现场发布3起典型案例,案例一为李某飞等人以销售“珍品藏品”为名诈骗案,具体情况如下: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中旬,被告人李某飞、李某1合谋到宜宾市成立藏品公司,以实施诈骗获利,并邀约李某强入股。李某飞、李某1注册成立了“宜宾典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称“典雅公司”),李某飞、李某1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二人从网上低价购买“整版钞王”“盛世钞王”“中华钞王”等多种仿制钱币纪念钞套盒,以每套1.5万元、1.3万元、1.4万元不等的高价出售。典雅公司招募李某强、李某2、张某、刘某、杨某为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后,服务人员负责接待前来办理业务的被害人,销售人员以老年人为主要销售对象,利用化名,采用传单宣传、电话邀约、发放小礼品等方式诱骗被害人至公司,通过沟通培养感情取得被害人信任,通过培训话术谎称纪念币有极高的升值潜力和收藏价值,购买的收藏品一两年后,公司会对收藏品高价进行拍卖,否则就双倍赔偿。为强化被害人的购买决心,销售人员甚至还采用由公司垫资代买的“上合作”手段,骗取被害人信任。2020年6月初,典雅公司人员承诺的高价回收拍卖期限届满,遂以公司人员培训为由,全部逃离并失去联系。经统计,典雅公司共诈骗王某某、张某某等32名老年被害人共计137万余元。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飞、李某1、李某2、刘某、张某、李某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李某飞、李某1、李某2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刘某、张某、杨某诈骗数额巨大,李某强诈骗数额较大。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飞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其他被告人一年三个月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或宣告缓刑。(其他判项略)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销售“珍品藏品”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本案中,被告人采用传单宣传、电话邀约、发放小礼品等方式诱骗被害人至公司,通过沟通培养感情取得被害人信任,销售的商品均为低价购进的工艺品而非具有收藏价值的收藏品,“套路”众多老年人受骗从而持续购买“藏品”,构成诈骗罪。
法院提醒
人民法院提醒广大老年群众,在投资收藏品时,一要做到不跟风,不盲目投资珍品藏品;二要做到不轻易相信收藏品升值获利,不轻易相信他人采用电话邀约、发传单等方式推荐,切记投资收藏品、艺术品一定要到专业部门,避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