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判!”12月30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鉴于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该案由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敏担任审判长,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熊启然出庭履行职务。
本次庭审,合议庭充分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召开庭前会议,通知侦查人员参与,就程序性事项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提高庭审质量、效率。灵活举证质证,对相关事实证据,运用多媒体等信息化方式逐一进行示证、质证,确保证据得到充分展示,真正实现了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情节进行了调查质证,并就本案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经合议庭评议、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判决被告人甘某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办理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疑难复杂案件,为其他司法人员更好履职办案、提升司法能力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体现了法检两院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责任担当,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