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阿姨,我不想和爸爸一起生活,你能把我判给妈妈吗?”近日,8岁的轩轩给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罗龙法庭庭长郎桔打来电话,向她倾诉自己的“烦心事”。
郎桔是轩轩抚养权变更案件的承办法官。听了轩轩的苦恼后,郎桔很是重视,立即安排时间带着团队前往轩轩和妈妈的住处开展巡回审判。
警车停在居民小区,干警下车准备往里走,轩轩妈妈指了一下路边一米多高的斜坡,轻声说:“我们住这里。”在轩轩妈妈的带领下,干警从斜坡下去,来到两间由地下通道夹成的简易房。几番收拾后,法官在地下室转拐处布置起了“巡回法庭”,就地协商轩轩的抚养问题。
原来,去年11月协议离婚时,约定轩轩随爸爸生活,节假日可以去妈妈处玩。因为爸爸新交往女朋友后生活发生变化,不准轩轩再给妈妈打电话。轩轩趁假期到妈妈家后就再也没有回爸爸家。现在爸爸不接轩轩回去上学,也不付抚养费,轩轩妈妈遂提起了抚养权变更之诉。
庭审中,轩轩父母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对于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轩轩变更由母亲抚养,父亲罗某每月承担抚养费700元。为了让轩轩能健康成长,承办法官现场开展了庭后法治教育课,向双方传递了“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观念,要求双方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共同承担孩子的教育责任,并向双方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案件虽然结束了,但法官对轩轩的关心还在延续。庭审结束后,法官再次来到轩轩家中,告诉她可以安心随妈妈生活,爸爸也会不定期来看她。轩轩开心地笑了,将自己做的手工展示给法官看,还主动要和法官阿姨合影。
“谢谢你们,孩子好久都没有这么开心了。”轩轩妈妈红着眼睛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