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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 | “希望爸妈能多回来看看我们......”
  发布时间:2023-07-27 10:27:40 打印 字号: | |

婚姻结束并不代表责任结束,孩子是双方婚姻关系中最珍贵的一份礼物,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渴望父母的疼爱关心,对孩子的感情和责任不能因为彼此的各奔东西而画上休止符。孩子幸福与否,并不取决于父母是否离婚,而是取决于父母是否尽到了责任,希望每一位父母都能将爱的教育和责任一直进行到底,给孩子一个健康完整的童年。——王燕

离婚案件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但不同的情感基础、家庭关系及经济情况等让每一件离婚案件都具有其独特性,近日,我所在的竹海法庭就办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李某(女)与被告张某(男)是夫妻关系,婚后生育了三子,双方因长期缺乏交流沟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李某曾两次起诉至我院要求与张某离婚,但当时双方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我院经审理后未准予双方离婚。今年六月,李某第三次起诉至我院,坚决要求与被告张某离婚,婚生子随张某生活。张某因在外务工未到庭参加诉讼,通过电话陈述,李某离家后就未再履行抚养义务,自己长期在外务工,务工收入是其唯一的经济来源,独立抚养三子困难,现在是其老父亲帮忙照顾小孩。李某在庭审中表示她没有能力来直接抚养这三个孩子。庭审结束后,李某拿出两本书,想让我帮她转交给孩子,我拒绝了她,对她说你难得回来一趟,这里离家也不远,十多分钟的车程就到了,你回去看孩子的时候自己给孩子们吧!庭审中她说她外出这几年还是出了一些抚养费的,根据她提供的证据,从2018年至今她出的钱不足三千元,就上一次离婚纠纷开庭时在法庭与小孩匆匆见了一面,我拒绝她的请求,内心是希望她自己回去看望、关心一下孩子的。

在我办理的离婚案件中,大多数父母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想让孩子承欢膝下,特别还是一对可爱的双胞胎,为何在这个案件中双方都不愿意孩子随自己生活呢?通过进一步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我了解到作为母亲的李某因长期在外务工,居无定所,已经好几年没回过家看望过孩子,也少有给孩子拿生活费;而作为父亲的张某因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独自抚养这三个孩子压力很大,没法亲自照料这三个孩子。庭审前,原、被告双方均未征询过孩子意见,三个孩子均已年满8周岁,经与张某沟通,我们便决定前往张某家里看望孩子,并了解一下孩子们的真实意愿。

我和法官助理李舒平一同前往张某家,在热心村民的指引下,我们找到了张某一家的住所。几间砖瓦平房整齐地排列,场坝干净整洁,房子看上去修筑了有些年头,但并未粉刷的外墙及雨布遮挡下的露天厨房似乎在诉说着这一家人的经济窘迫,可惜孩子们都不在家中。我们从邻居那里了解到,孩子们还在读暑期班不在家,老爷子上街了,家中无人,据邻居介绍张某家里确实十分困难,张某外出务工后家里就只有张某80岁的父亲在照顾这三个孩子,好在如今老爷子身体还算康健。

考虑到孩子们读书的问题,第二天下午下班后,我又和竹海法庭干警们带着学习用品、书籍和牛奶再次上门,这次李某和张某的三个孩子都在家,最大的那个儿子快满18岁了,长得瘦瘦高高的,有些许腼腆,小的两个儿子是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张某的父亲年龄很大了,身体看着还算硬朗,他表示说是照顾孩子,其实也就是煮点饭给他们吃,希望法院能尽快解决这个案子。看到我们的到来,三个孩子刚开始还有些紧张,我和他们聊到学习成绩,说到刚刚结束的期末考试,双胞胎抢着回答,“我们这回期末考试数学考了100分,语文也是97分。我们两个都是班上的班长,一个是正班长,一个是副班长… …”话匣子打开了,孩子们也渐渐愿意和我们聊天了。通过与孩子们的聊天谈心,我了解到他们三个都想继续随自己的父亲生活,不想改变生活、学习环境,也不愿意分离。提到很久不见的爸爸、妈妈,双胞胎声音顿时降下来不少,“我们学习很努力的,我们只想爸爸妈妈能多回来看看我们……”,看着那么可爱的孩子,我的心里五味杂陈,但我也明白我能做的其实非常有限,临走时,我也反复给哥哥说多照顾下爷爷、弟弟,勉励孩子们一定要好好读书,好好学习,以后有机会去看看更广阔的天地。

回来后,我的心情也久久不能平静,拿起手机再次与张某、李某电话沟通,向他们仔细讲述了孩子们的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因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无法达成一直意见,未能调解成功。同时,我也分别叮嘱张某、李某要多回来看看孩子们,多关心孩子们的学习成长,尽到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随后竹海法庭将依法作出判决,还将向张某和李某送达《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并要求李某、张某填写《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认真履行父母的责任,虽然他们难以再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但却希望他们可以给孩子们一份完整的爱。

王燕——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竹海法庭负责人

 
责任编辑: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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