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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学敏一行调研督导宜宾法院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16 14:42:42 打印 字号: | |

5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学敏带队到宜宾法院调研督导,召开“113重点工作”督导暨金融审判工作、适用破产程序服务“保交楼”调研座谈会,市法院副院长赵良剑,市法院、基层法院相关人员参与调研。

会上,赵良剑汇报了宜宾法院“113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长期未结案件承办人详细汇报案件未结原因及结案计划,与会人员沟通交流金融审判工作与适用破产程序服务“保交楼”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何学敏对宜宾法院“113重点工作”取得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对宜宾法院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是抓好两个“紧盯”。一是紧盯6个月、9个月审限节点,二是紧盯建设工程等重点案件,既要消“存量”,也要控“增量”,防止出现“边清边积、清而又积”现象二是压实院庭长责任。落实院庭长领办、督办制度,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加大长期未结案件化解力度,促进“存量”与“增量”良性循环。三是完善中介机构监督考核机制。扭住中介机构这一“牛鼻子”,探索建立鉴定期限“亮黄灯”、“亮红灯”制度,督促鉴定机构尽责履职。

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化解长期未结案件,减少企业诉讼成本,加大企业债权回收率等方式,以优质司法服务供给优质法治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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